我市启动地下水管理“百日攻坚”专项整治行动

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资源是违法行为。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,进一步规范地下水使用秩序,市政府决定,自2024年3月1日至6月15日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下水管理“百日攻坚”专项整治行动。坚持市政府统一指挥,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将联合公安、自来水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,严厉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。

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所有违法取用地下水的取水户。重点整治宾馆、饭店、洗浴、游泳馆、洗车场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未经批准擅自凿井、取用地下水的;已取得地下水取水许可但超许可取水,擅自改变地下水用途,取水工程未按规定安装计量设施、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。

针对上述违法行为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《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处理。同时,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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